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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学生处、团委合署办公,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学生思想工作和学生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评奖评优、资助育人与服务、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学生事务服务管理等。

学生处和团委以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和教育部号令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坚持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以教育为主导,以管理为前提,以服务为基础,融入服务教学,强化校风建设,提高育人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而不懈努力。学生工作方针是“育人为本、服务为基、管理为重、创新为魂、品牌为优”。“育人为本”是指学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服务为基”是指以为学生服务为基础,“管理为重”是指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创新为魂”是指促进工作发展的理念,“品牌为优”是指彰显工作成果的载体。

(一)学生处(团委)组织构架及人员分工

处室负责人:

1.学生处处长兼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2.学生处副处长兼学生事务中心主任。

3.学生处副处长兼学院团委副书记

科室构架及负责人:

学生资助中心(学生教育管理科)

1.科长(学生处副处长兼),统筹学生教育管理,包括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奖助勤贷免、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毕业教育等工作。

2.干事1,负责学生处内勤、学生档案、学生证件、处室公章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晚自习等教学区现场学生管理服务、学生违纪处理等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事务中心。

3.干事2,负责处室办文、宣传、办会、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生保险、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等具体工作、校级三好学生评选;负责学院团委各项工作。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专职副主任,负责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具体运行和管理。

学生事务中心:

干事:负责学生事务中心建设及中心工作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学生处工作运行模式的确定和建立;负责学生处工作运行制度、体系、流程的建立;负责组织领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奖助勤贷的落实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