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目标责任书
根据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和《关于聘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特制定专业建设带头人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任务
(一)专业建设。
1.负责本专业的整体规划与建设。主持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制定与修订,制定本专业中长期建设规划。
2.负责本专业课程改革。主持研究制定课程标准,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改革。
3.负责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与实施。
4.加强本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学期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5.按照学校总体安排,组织完成《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示范专业项目任务书》本专业建设任务。
6.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本专业论文1篇,并组织1门优质核心课程的建设,力争建设成为精品课程。。
7.完成学校及教学部安排的相关任务。
(二)教育教学。
1.每年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4课时。
2.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建设工作。
3.积极组织研究符合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并负责组织实施。
4.参加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学历进修培训1次,参加顶岗实践1次,举办专业公开课2次以上(需提前在学校教务处备案)。
5.负责本专业教师团队的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整体教学能力。
(三)教改科研。
1.主持完成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教改、参与企业1个项目开发。
2.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主编教材1部。
3.参与专业教育、学术活动不少于3次(需提前在学校教务处备案)。
二、主要措施
1.有计划地通过自学、培训等形式,加强本专业教师的师德教育、职教理论和专业技术学习。
2.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
3.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4.通过企业挂职锻炼等方式,落实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任务。
5.有计划地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三、考核奖惩
(一)考核。
1.学校依据专业带头人考核指标,组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2019年12月进行年度考核,2020年12月进行任期考核。
(二)奖励。
1.专业带头人年度、任期考核优秀者给予一定奖励。
2.专业带头人在申报职称、岗位聘用、等级晋升、国内访学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处罚。
1.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不得参加下一任期选拔。任期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连任。
2.专业带头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及相应待遇:
(1)出现教学事故。
(2)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不良纪录。
(3)在现场指导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由于教师过失造成安全事故。
(4)连续2学期教学质量排名在其教学部平均分以下。
(5)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四、其他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专业带头人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主管校长: 专业带头人:
(学校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