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华森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定
办法修改稿2018.9.23(试行)
一、专业班教师教学质量评定
课程教学是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对帮助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环节、提高教学水平进而整体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有利于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质量监控机制。
为了有效地达到评价目的,使“以人为本” 和“教学相长”的教育思想充分体现在教学活动中,体现在学校的教学管理中,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引导教师重视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逐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确保教学质量持续稳步提高,特制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第一条 指导原则
坚持以评审小组评价60%,结合学生评价40%,体现“教学以学生为本,注重过程管理”的指导思想。
坚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好”和“差”两方面。
注重导向作用,体现对课程教学各方面的要求。
指标体系简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条 评价对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对象为全校所有任该学期课程的专兼职教师。
第三条 评价项目
根据“科学、公正、客观、可测”的要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项目基本涵盖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两部分: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学生用),设计为11项指标。评价结果以百分制计(见附件1)。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评价小组用),设计为11项指标。评价结果以百分制计(见附件2)。
第四条 评价过程的组织实施
1.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由执行校长任组长。主要职能是:从宏观上领导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制定评价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方案;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审议评价结果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本校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本校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接受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的咨询和检查等。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教务处和实训处组织实施。
2. 评前准备
评价之前,对全体学生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动员,阐明评价的目的和意义、评价指标的内涵、操作规程、填表要求以及对评价结果的处理方式,以保证学生能认真负责和客观公正地参与评价,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
3. 现场测评
各班抽取部分学生参加所修课程的评价。学生应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和要求,逐课、逐项目认真分析、选择适当等级划记,并给任课教师提出意见。
4. 时间安排
每学期第13周以后,一般为两周,教务处负责列出学生评价时间安排表。
教学检查期间,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组织对全体教师集中或分组听课,填写听课记录以及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评价小组用),听课记录和同行评价表按规定时间报教务处。
第五条 教学效果的评价(主要在评价小组第11项中运用)
理论教学主要采取教考分离的方式,实训教学和非统一理论检测科目主要采取抽检的方式,多班的计算平均值
一)专业班
1.统一检测专业理论科目,
以期末参考学生的试卷成绩的及格率作为评价依据,50%以下为极差,50-60%为差,60-80%为良好,80%以上为优秀。
2.实训教学和抽检科目
以抽检学生的项目成绩的及格率作为评价依据,50%以下为极差,50-60%以下为差,60-80%为良好,80%以上为优秀。实训教学的质量评价由实训处具体实施,专业实训科目外的抽检科目的质量评价由教务处具体实施。
3.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质量评定参照升学班同科目质量评定办法执行。
第六条 结果计算办法
按学生评价平均分的40%和评价小组平均分的60%合成教师个人得分,然后对全校参评教师进行排序。
第七条 评价的信息反馈
公布教师个人的评价成绩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的领导及教师本人。
第八条 评价结果的运用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与教师的定级、年度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学校教学部门工作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两次平均)在60分及以下,在下一年度必须经过进修培训(一学期),并经考核通过以后方可重新上岗。如不能通过考核的,转岗从事其它合适的工作。
建立教师教学质量申诉、投诉制度。允许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提出申诉;也接受学生或教学部门对某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投诉,教学管理部门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申诉或投诉给予负责任的答复。
加强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工作的力度。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负责重点对以下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复评、复查:评价结果排序在全校前30位的教师;评价结果在60分及以下的教师;对自己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提出申诉的教师;受到学生或教学部门投诉的教师。学校将组织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成员集体连续听课,根据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评价小组用)进行评价,集体讨论提出是否修正学生评价结果的建议,并将建议上报学校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修正学生评价结果。
对教学质量评价好的教师,按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奖励。
对学生反映并经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和院系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确认教学效果确实较差的教师,应限制其教学工作量,采取传帮带的形式,帮助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教学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逐步提高教学质量;仍无明显改善者,应暂不安排教学工作,要求其学习进修,或调离教学岗位。
教务处将分别积累历次有关评价材料,存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聘任教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附件: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1.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教师: 年级: 学科 :
序号 |
评价内容 |
满分 |
评价等级、比例及得分 |
A 1.0 |
B 0.8 |
C 0.6 |
D 0.4 |
得分 |
1 |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有助于学生治学与做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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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学认真负责,准时上、下课,不随意调、停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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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授课内容充实,条理清楚,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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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材选用符合教学实际;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提供参考资料及相关信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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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学富有启发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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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善于因材施教,听取学生意见,注重教学反馈,积极改进教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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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根据课程特点合理使用各种教学手段(如多媒体、直观教具),效果明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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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清晰流畅,板书工整清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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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课程训练符合教学实际,要求具体,检查措施得力;作业量合理,批改认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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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本课程教学质量的整体评价:A:满意;B:基本满意;C:一般;D:不满意。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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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师教学质量高,知识和能力提高大,真正学到了本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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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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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华森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评价小组用)
教师: 年级: 学科 :
序号 |
评价内容 |
满分 |
评价等级、比例及得分 |
A 1.0 |
B 0.8 |
C 0.6 |
D 0.4 |
得分 |
1 |
敬业勤勉,治学严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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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学生宽严适度,注重知识传授与思想教育的结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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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备课认真,准备充分,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精心组织教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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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学内容体现专业、行业发展,对授课内容及相关领域掌握娴熟,运用自如,重点突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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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反映学科发展的新趋势、新思想、新成果,理论联系实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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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根据课程特点合理使用各种教学手段(多媒体、直观教具),效果明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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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表达简洁、流畅、生动,富有感染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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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课程训练符合教学实际,要求具体,检查措施得力;作业合理,批改认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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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学富有启发性,善于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善于调动课堂气氛,学生兴趣浓厚,思维活跃,注意力集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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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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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学质量高,学生知识技能掌握好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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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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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升学班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教师工作,公正、公平评价教师,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的对象
统一考试科目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
(二)评价的基础数据
本基础数据主要用于第一前期末和毕业时学生出口和入口成绩的比较。
1.语文、数学、英语或同科目多教师以入学摸底成绩为基础数据,计算办法:(班级学生的科目平均成绩-年级同类型学生的科目平均成绩)/年级学生的科平均成绩*100
2.班主任工作质量、单一科目或单一教师的教学成绩以入学摸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的总分平均值为基础数据,计算办法:(班级学生的总分平均成绩-年级同类型学生的总分均成绩)/年级学生的总分平均成绩*100
(三)评价办法
1.语文、数学、英语或同科目多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
(1)每学期以统一的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进行2 次评价。
(2)统一考试的数据=(班学生的科平均成绩-年级学生的科平均成绩)/年级学生的科平均成绩*100
(3)学期综合数据=(期中统一考试数据+期末统一考试数据)*50%
(4)承担多班同科目教学的取平均值作为评价数据。
(5)最终评价数据=统一考试数据或学期综合数据-基础数据
(6)同年级、同科目教师以最终评价数据的变化大小来评定教学质量的高低。
2.班主任工作质量、单一科目和单一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
(1)采取教考分离的方式,期中、期末的命题由学校组织其他的专业教师结合大纲进行命题。
(2)统一考试的数据=(班学生的科平均成绩-年级学生的统一考试各科平均成绩)/年级学生的统一考试各科平均成绩*100
(3)学期综合数据=(期中统一考试数据+期末统一考试数据)*50%
(4)承担多班同科目教学的取平均值作为评价数据。
(5)最终评价数据=统一考试数据或学期综合数据-基础数据
(6)以最终评价数据的变化大小来评定班主任、教师教学质量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