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办法

作者:       发文时间:2019-11-21

攀枝花市华森职业学校

人才引进办法

 

为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教学质量,建设一支一流的师资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为充分体现各学科、各技能领域人才的特殊性,人才引进分两个层面进行:

一、高层次人才

包含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中所涉猎的八类人才:

第一类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发达国家相同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2.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

第二类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三名,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其他入选者;

3.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5.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和管理专家。

第三类

1.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以及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

2.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4.省部级创新型企业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第四类 

1.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4.具有担任世界五百强企业高层管理及技术领导经历的人员。

第五类 

1.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2.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具有担任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层管理及技术领导经历的人员;

4.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全国技术能手。

第六类

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第七类

1.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2.省技术能手;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第八类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2.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有关支持政策(政府部门)

1.提供安家补助、租房补贴或住房保障

对新从市外引进来攀并在企事业单位服务八年(首次签订工作合同不低于五年)以上的一至八类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刚性引进人才),给予以下各项支持:

第一类人才:安家补助320万元,每月2000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终身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

第二类人才:安家补助200万元,每月2000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终身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

第三类人才:安家补助120万元,每月2000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终身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

第四类人才:安家补助80万元,每月2000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终身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

第五类人才:安家补助40万元,每月2000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三年;

第六类人才:安家补助30万元,每月1500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三年;

第七类人才:安家补助15万元,每月1200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入住小户型人才公寓三年;

第八类人才:安家补助8万元,每月1000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入住小户型人才公寓三年。

以上安家补助均按第一年50%,第五年30%,第八年20%的比例发放。若在攀购房根据购房合同可提前全额支付。

柔性引进的以上在职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

2.提供岗位津贴

以下一至七类刚性引进人才及符合本细则第一条规定的本土一至七类高层次人才,在攀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按以下标准给予岗位津贴:

第一类人才:每人每月20000元;

第二类人才:每人每月15000元;

第三类人才:每人每月10000元;

第四类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

第五类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

第六类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

第七类人才:每人每月500元。

是否给予第八类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由用人单位自行酌情研究决定。

3.建立人才年金制度

对社保关系在攀的一至八类高层次人才、自2017年起在企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后在攀退休的,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发放人才年金:

一至三类人才:每年补贴3万元,最高补贴40万元;

四至六类人才:每年补贴2万元,最高补贴30万元;

七至八类人才:每年补贴1万元,最高补贴20万元。

4.帮助配偶随调或推荐就业

刚性引进的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愿意到攀工作的,由引进单位所在地的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工作单位;配偶在企业就业或未就业的,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到企业或安排公益性服务岗位就业。

5.帮助子女择校

刚性引进的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政府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择校就读。

6.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由市人才办牵头,对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由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健专家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提供健康咨询、上门出诊和就医绿色通道等服务。

7.建立服务代理制度和服务专员制度

成立“攀枝花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保障服务。对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包括工商注册、配偶就业、子女入学、证照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报销、劳动维权、政策咨询、融资申报、优惠政策落实等个性化、精细化的一站式代办服务。针对领军型高端人才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

8.本土人才成长奖励

对户籍在攀、所工作企事业单位在攀注册、工作两年以上(在校生除外)、取得成长进步的本土各类人才,按以下规定给予成长奖励:

(1)新获得第一类高层次人才各项荣誉称号、奖项的,奖励500万元。

(2)新获得第二类高层次人才各类荣誉称号、奖项的,奖励200万元。

(3)新获得第三类高层次人才各类荣誉称号、奖项的,奖励50万元。

(4)新获得第四类高层次人才各类荣誉称号、奖项的,奖励20万元。

(5)新获得国际比赛(评选)奖项(称号)金、银、铜奖或相应等次的,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9.提供学术交流交通补贴

对参加国家级以上学术交流会议并作学术报告的高层次人才,报销往返商务舱机票费用。

10.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对牵头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人才及团队,按立项经费5%给予最高50万元地方配套资助。被资助人才及团队可以自主支配配套经费,专款专用,由申报人才及团队的单位负责监管和评估配套经费使用情况。

二、高技能人才

根据技能人才层次分别享受以下政策及待遇

1.  紧缺专业技师

在本专业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对业务技术熟悉,取得本专业技师资格,能从事理论及实训教学,每月补贴高技能人才津贴500元,年终绩效核算时计算系数增加0.1

2.  紧缺专业高级技师

在本专业行业连续工作8年以上,对业务技术熟悉,取得本专业高级技师资格,能从事理论及实训教学,每月补贴高技能人才津贴800元,年终绩效核算时计算系数增加0.1

3.  特别紧缺专业技能熟手

在本专业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对业务技术熟悉,能从事理论及实训教学,每月补贴技能熟手津贴500元。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攀枝花市华森职业学校人力资源部。

 

                                              攀枝花市华森职业学校

                                                     2018.5.1